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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的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进一步推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补充各系就业创业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锻炼自己、提高能力、促进发展的实践锻炼平台。学院为各系配备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就业创业工作助理参与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各系负责日常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配备标准
毕业生人数300人以下的系,配备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2人;
毕业生人数300人以上的系,配备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3人。
二、选拔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品德高尚,诚实守信,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社会公信力;
(二)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有余力,具有从事就业创业工作的时间;
(三)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热情主动;
(四)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操作软件;
(五)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六)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文字功底强者,有摄影、新媒体宣传特长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系做好各类招聘会组织工作,协助完成校园招聘会用人单位资质审核、发布招聘公告、接待用人单位等工作。
(二)协助各系做好毕业生就业事务办理、信息审核、数据采集、材料整理、政策咨询等工作;收集并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三)协助各系组织好学生职业发展规划及就业指导方面的团体活动、各类比赛等;协助开展毕业生就业意向、就业情况调查等调研工作;
(四)协助各系做好创新创业项目拓展、教育培训、政策宣传、比赛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五)协助各系做好就业网站、就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媒体的日常运营,做好文字编辑、人物采访、图片拍摄等宣传报道工作;
(六)其他需要协助完成的工作。
四、选拔流程
(一)学生本人申请,填写《9499威尼斯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申请表》,经班级、所在系审核推荐后报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各系组织招聘面试,竞争上岗。学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备案,并建立相关数据档案。
五、管理考核
(一)各单位对聘用到本单位的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月末填写《9499威尼斯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月考核表》;
(二)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合各系在学年末对聘任的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进行聘期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将予以解聘。
(三)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聘期一年,聘期到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六、鼓励政策
(一)颁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聘书;
(二)按照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按月发放报酬;
(三)担任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满1年、聘期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学生可在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认定中计1学分;
(四)担任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助理满1年,相近专业可申请在原助理岗位进行毕业实习;
(五)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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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