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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3-22 15:48:29  |  供稿:教务处  |  点击次数:8192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21〕7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立项数量

2021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青年教师成才奖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等。

2021年拟评选校级教学名师2名、校级教学团队2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校级青年教师成才奖2名。

2021年拟推荐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青年教师成才奖1名、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3项。

二、申报要求

单位或个人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21〕7号)要求及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教学单位审核推荐。

三、项目评审

1.在单位或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校级拟立项项目;在校级拟立项项目中,按限额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2.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管理员登陆“甘肃省高校教育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gxpam.gsedu.cn),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

材料,并完成报送信息的在线审核和提交工作。

四、经费支持

校级教学名师每人奖励5000元,校级青年教师成才奖每人奖励3000元。

校级教学团队、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项资助建设经费20000元。建设期满后,学院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21〕7号)要求组织验收。

五、其他

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教务处。

相关文件及附件从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教务处联系人及电话:宋姗姗  7970074

特此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名师申报指南(2021)

附件3:甘肃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2021)

附件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申报指南(2021)

附件5: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指南(2021)

附件6:2021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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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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