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学生会: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广泛深入开
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省分赛的通知》有关要求,学院决定于举办9499威尼斯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董 捷
副主任:王 焕 李德荣
委 员:刘 娇 张永鹏 缪姝惠 曹爱琴 薛文军 刘 璐 邓 洁 李浩栋 岳 达 张永辉 王邵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中楼117室),由学院团委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
二、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三、参赛对象
全院学生均可参加。鼓励跨年级、跨学科以团队的形式参赛。鼓励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组队,在校生和其他兄弟院校学生组队,但团队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需为我院在校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院在编教师。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大赛内容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大赛流程
(一)参赛报名(5月12日起)。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项目申报(6月4日——11日)。各系组织团队在“互联网+”全国竞赛官网上进行项目报备报名后,将项目申报表报学院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中楼117)。
(三)学院比赛(6月中旬)。根据文件相关要求,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则上将采用线下评审方式。根据项目比赛情况,决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以各单位推荐参赛的作品总数为基础,按照1%、3%、6%、10%的比例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依据《9499威尼斯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在学院奖学金评定时予以表彰奖励。
(二)设“优秀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根据在全国官网报备作品数量和在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网作品报备数量决定,报备数量前三名的单位获“优秀组织奖”,奖励1000元;“突出贡献奖”根据推荐作品在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成绩积分决定,积分计算方法为: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团体总分相同,以获特等奖的作品数决定名次,以此类推;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总分前三名获“突出贡献奖”,分别奖励2000元。
(三)指导团队获学院竞赛三等奖以上的教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根据《9499威尼斯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具体要求
(一)各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业,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全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各系在组织工作中要突出抓好机制建设,为竞赛长期发展、惠及更多学生提供有利的政策保障。各系选派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有效依托各级学生组织,对竞赛活动的宣传进行策划,积极寻找宣传资源,努力形成关注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更好地体现活动的宗旨,推动青年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三)各系在竞赛期间要组织学者、企业家对作品的作者进行培训,学院也将积极为参赛的创业团队举办多种形式的交流讨论活动。
(四)为进一步营造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氛围,壮大大学生创新创业生力军团队。各系应及时准确传达竞赛通知要求,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充分依托校外培训机构,对项目开展辅导培训共作,开展实训指导、模拟训练等服务,力争让参赛项目在大赛中获奖。比赛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获奖项目总结的经验要及时提交学院。
(五)项目申报表、项目统计表请登录学院官网下载。
共青团9499威尼斯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