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学院办公室负责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总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值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如遇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做好值班记录。落实安全稳定“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日须向学院办公室汇报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经学院办公室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安保与公寓管理处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等信息捕捉到位,反应防范到位,化解处置到位;要联合学生工作部(处)、各系加强学生管理和公寓管理,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及稳定维护等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严格执行门卫和夜间值班制度,坚决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校园,维护校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安全环境。
(三)后勤管理处要做好节日期间餐饮服务及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和卫生监督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后勤大院建设和小二楼附近挡土墙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以确保建设项目的工期和质量不受影响。同时,认真抓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洁、保洁工作和春季防火、防灾害事故等工作。
(四)学院原则上不同意组织师生集体外出,确因工作关系需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实习考察的单位,须向学院申请批准备案,并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出行安全。
(五)严禁各单位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假期,教务处、各系要做好节日后第一天上课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单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