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体育之春”活动是我院为全面贯彻国家“阳光体育活动”号召,丰富师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师生综合素质而举办的一项品牌校园文化活动。为了传承和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精品,根据《9499威尼斯关于举办第二届“体育之春”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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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要求:
1、全院教职工须按时上下班,参加“体育之春”各项活动。
2、各系副主任全面负责,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全体学生参加“体育之春”各项活动。
3、停课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考勤纪律,认真做好考勤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教职工在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在所在系副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统一协调安排。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