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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图书馆读者借阅证件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9-10-12 15:27:13 | 点击次数:3815次
为了规范读者借阅证件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方便各类型读者入馆自习或借阅图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借阅证件的种类及权限
(一)校园卡:经过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自动匹配图书借阅权限的9499威尼斯校园卡,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使用图书馆各类电子资源。
(二)校园卡办理和咨询机构为校园卡管理中心。
第二条 借阅证件的使用
(一)有效的借阅证件是读者进入图书馆进行学习、科研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按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
(二)借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冒用他人校园卡借阅图书,一经发现即予查扣证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四)借阅证件仅限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失效。
第三条 借阅证件的挂失及补办
(一)校园卡丢失,按校园卡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挂失及补办。
(二)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自借、他人冒借)由借阅证件所属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离校及退证
(一)读者离开学校前(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离职、进修结业等)须全部归还所借图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图书还清手续。
(二)毕业离校时应提前还清所借图书或逾期罚款,由校园卡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卡证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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