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学院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管理及科研学术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上级教学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拟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根据社会和学院发展需要,制订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新增专业申报、专业建设及评估工作,组织申报省级特色专业。
3.根据学院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编制教学大纲;审核系(部)制定的教学计划,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批;汇编全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开展重点课程建设工作。
4.负责教学评价指标的制定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组织对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检查和质量评价。
5.负责全院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证书发放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6.负责各级教学改革与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专业实验室建设;协助各系完成实习基地建设,组织各系做好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落实与管理工作。
8.负责全院日常教学工作,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定期检查教师教学工作进度,并负责课时酬金发放的审核工作。
9.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
10.不断完善教务管理系统,负责全院教学任务的下达、教室的分配与调度。
11.组织普通话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外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等大型考试工作。
12.负责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及使用管理。
13.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负责学术报告的审批与管理。
14.负责制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做好新生录取工作。
15.加强教务处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朴实的工作作风、热情细致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工作形象。
16.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