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
我院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2015年10月26日—11月6日(即第十、十一周)进行,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院期中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期中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晓宏
副组长:邢永祥
成 员:王 龙 刘艳慧 倪毅明 张玮凌 仲 颖 刘国赟
宋姗姗 杨 蕾 汤佩莹 何 敏 雷 芳
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任组长的期中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期中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期中考试
(一)考试要求
1.各系(部)应根据课程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期中考试各项工作。请各系(部)于10月22日前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2001室。
2.学院提倡考核方式多样化,考核方式包括:闭卷/开卷、笔试/口试、操作考试、课程论文等,课程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要求由各系(部)确定。
(二)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建设
1.各系(部)应加强学生考前动员工作,做好诚信考试纪律的宣传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等工作,为考试创造良好的环境。
2.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9499威尼斯监考人员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在考试过程中若有违纪行为者,应及时报教务处,按照《9499威尼斯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三、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5年10月29日—11月4日。
(二)检查内容
1.学生方面:上课及课堂纪律等;
2.教师方面:按时上、下课及课堂秩序等;
3.期中考试方面:各系(部)考试组织、学生出勤及教师监考等。
各系(部)请按照教务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期中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于11月11日之前将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送教务处2001室。
附件: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