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
根据《9499威尼斯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西师知发〔2013〕78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做好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教务处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指导等工作。
组 长:杨晓宏
副组长:邢永祥
成 员:张 帆 时胜利 许信胜 厉树忠 卢永红 颜荣芳 孟子为 李 骥 金东海
王 龙 刘艳慧
(二)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系应根据《9499威尼斯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西师知发〔2013〕78号)的要求,制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前一周应将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备案。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备选题目一览表、指导教师名单等。
(三)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一周应将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毕业论文(设计)选定题目一览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具体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学生安排等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各系应按照《9499威尼斯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西师知发〔2013〕78号)要求,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专业推荐两篇(附电子版)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教务处存档。
四、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与归档工作
(一)各系应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按照封面、开题报告、正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五、其它
(一) 各系务请于
(二)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经费遵照《9499威尼斯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西师知发〔2013〕78号)执行。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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